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〉环保局,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: 为贯彻落实《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》
(冀政发 (2018) 18 号〉和《河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)) (冀气领办 (2018) 195 号),规范挥发性有机物 在线监测设备和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安装、联网及使用,充分 发挥环境监督作用,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。经省环保厅研 究决定,在全省开展一次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和超标报警 传感装置自查活动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:
从各市每月报送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和超标报 警传感装置的安装联网情况和近期抽查情况看,部分市联 网、验收工作进度缓慢;安装数量不足,降低安装标准、运 行不正常;治理厂家岑差不齐,恶劣商品鱼目混珠,后期运 维缺失等问题突出,尚不能通过技术手段起到环境监测、监 管作用。请各市结合自身情况, 认 真开展自查,切实发现问 题,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 。
〈一〉时间安排。 9 月 6 日-9 月 12 日,各市要组织相
关县(市、区)对列入 2017 年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治理和重点监管清单的企业以及 2018年深度治理的企业进行自查。
9 月15日以后,省环保厅将进行专题调度,并组织开展 一次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专项督查。
(二)技术要求。在线监测设备和超标报警传感装置的技术参数需要满足《重点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线监控 设备安装联网验收技术指南>> (以下简称《技术指南>> )中的 技术要求。
1.在线监测设备的测量 原理为气相色谱 氢火焰离子化 法 (GC-FID) ,检测范围 0-5000ppm(可 扩展) ,检出限 ≤0. 1ppm,线性 ≤2%,重复性 ≤ 2%,防爆等级必须满足安装现场的防爆安全要求,设备要求具有 CPA(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) ,推荐使用具有CCEP( 中国环境保护产品 认证)认证的产品。
2. 超标报警传 感装置的传感器寿命 > 1 年 (以 24 小时连 续监测计),重复性≤2%,检测精度≤ 3%(F. S),检出限≤地方行业排放限值单位值的 10% ,防爆等级必须满足安装现场的防爆安全要求。
(二)自查重点。
1.列入 2017 年省挥发性有机物 重点 治理、重点监管清单的企业和 2018 年省定深度治理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
情况。重点检查治理工艺是否科学,处理能力是否满足需求, 风机风量是否与在线监测设施匹配,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等。
2. 在线监测设备和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安装、联网情况。
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《技术 指南》要求安装足够数量在线 监控设备,企 业提供的在线监控设备技术参数报告(文件) 是否符合《技术指南》中的技术要求,在线监控设备是否能 够稳定运行。逐一摸清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厂家、设备名 称及型号、设备量程、设备技术参数、监测因子、单位转 化 系数 、安装位置、安装数量、安装平台是否规范等基本信息。
总结分析。各地要通过本次自查总结挥发性有机 物治理以及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工作中的成果, 认 真分析 存在问题 ,查找工作中存在不足,并提出针对性意见,最终 形成专题自查报告。
三、相关要 求
(一〉 各地要深入现场认真开展自查 ,对查出的问题登记造册,列出清单。对属 于治理设备或在线监控设备厂家
的 问题,要收集证据 ,说明情况 ,同自查报告一同报省环保厅 ;对属于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自身问题, 该停产整 治的停产整治,该立案处罚的立案处罚,该 移送公安部门处 理的要 坚决移送公安部门处理。
(二)省环保厅将随后开展挥发性有机 物治理工作专项 督查,对发现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存在的问题没有被 列 入各市自查情况清单的 ,将根据查处问题的严重性和问题数 量进行追责问责;对列 入自查清单问题虚假整改 、机械整改、 表面整改 ,限期不改 、只说不改的 ,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(三)各地要于 9 月 14 日前将自查报告和挥发性有机 物治理及在线监控设备自查情况登记 表 ,报省环保厅大气环管理处(自查报告电子版和扫描件,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情
况自查登记表电子版和登记表首页、末页盖章扫描件同时发邮箱)。
联系人及电话:陈素强 0311→87806305
报送邮箱: dqbtjkh@126. com
附件: XX 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在线监 控 设备自查情况 登记表
(附表请从邮箱 hbsdqb123@163. com ,密码:
hbsdqb123456 自行下载)
河北省环境保护斤
2018 年 9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