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工扬尘是指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,建筑物建造与拆迁,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修缮工程等施工场所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。市政基础设施包括交通系统(包括道路,桥梁,隧道,地下通道,天桥等),供电系统,燃气系统,通讯系统,供热系统,防洪系统,污水处理厂,垃圾填埋等及其附属设施。建筑与城市是地球上规模最大,分布最广的人工环境,显然也是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根源。当前中国城市发展十分迅速,建设规模一直保持很高的水平,而由此产生的扬尘污染问题也十分突出,严重影响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,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是城市化进程中提高空气质量的重要环节。
施工扬尘监测(工地扬尘监测)所依据的标准:
国家标准:
《 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和PM2.5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 653);
《环境空气PM10和PM2.5的测定 重量法》(HJ/T 618);
《公共场所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(PM10)测定方法》(WS/T 206)。
部分省市的地方标准:
陕西省《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》(DB 61/1078-2017);
辽宁省《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》(DB 21/2642-2016);
上海市《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》(DB 31/964-2016);
《上海市建筑施工颗粒物与噪声在线监测技术规范》(试行)(2015);
天津市《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技术规范》(2017);
《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;
《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》(DBJ/T 13-275-2017);
《南京市建设工地扬尘智能监控指导手册》(2018);
《深圳市工地扬尘在线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》(2018)。
施工扬尘监测(工地扬尘监测)方法选择:
有些省市要求光散射法,有些省市要求国家标准方法β射线法,有些地方两种方法结合。从测量准确度和成本投入方面综合考虑,推荐β射线法和光散射法结合。
β射线吸收法
β射线仪是利用β射线衰减的原理,环境空气由采样泵吸入采样管,经过滤膜后排出,颗粒物沉淀在滤膜上,当β射线通过沉积着颗粒物的滤膜时,β射线的能量衰减,通过对衰减量的测定便可计算出颗粒物的浓度。该方法是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法《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和PM2.5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 653),检测数据准确度高,传感器信号和颗粒物质量关联度高。设备价格也比较高。
光散射法
光散射法(激光散射法)可测量流动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,通过数学模型可以大致推算出经过传感器气体的粒子直径大小、空气流量等,经过复杂的数学算法,最终可同时得到比较真实的各种直径大小的粒子浓度数值。其设备体积小,价格低廉,运营成本低;检测速度快,可显示瞬时值。此种方法数据准确性要低一些。
国内部分省市监测点位布设要求
序号 |
省(市) |
施工场地占地面积(万平方米) |
监测点数(个) |
备注 |
1 |
福建 |
<2 |
1 |
|
≥2,<10 |
每2万平方米不少于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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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10 |
在10万平方米最少设置5个监测点的基础上,每增加10万平方米最少增设1个监测点。 |
|
||
2 |
陕西 |
≤1 |
至少1个 |
|
>1 |
至少2个。后续每增加1万平方米增加1个监测点,不足1万平方米按1万平方米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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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
3 |
天津 |
—— |
拆迁工地、建筑工地及地下铁路建设点位,每个建设工地设置1至2个监测点。 |
|
≤0.5 |
≥1 |
工业企业散体物料堆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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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~1(含) |
≥2 |
|||
1 ~10 (含) |
≥4 |
|||
>10 |
在10万平方米最少设置4个监测点的基础上,每增加10万平方米最少增设1个监测点(不足10万平方米的部分按10万平方米计)。 |
|||
4 |
北京 |
≥0.5 |
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。 |
|
5 |
上海 |
≤1 |
至少1个 |
|
>1 |
每增加1万平方米最少增设1个监测点。 |
|
||
—— |
施工时间3个月以上的每个标段宜设置1个监测点。 |
市政工程 |
||
—— |
根据其规模宜设置1至2个监测点。 |
混凝土搅拌站 |
||
—— |
面积1万平方米及其以下的应至少设置1个监测点;堆场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,每1万平方米宜增设1个监测点。 |
堆场 |
||
6 |
河北 |
≤0.5 |
≥1 |
|
0.5~1(含) |
≥2 |
|||
1 ~10 (含) |
≥4 |
|||
>10 |
在10万平方米最少设置4个监测点的基础上,每增加10万平方米最少增设1个监测点(不足10万平方米的部分按10万平方米计)。 |
推荐的数量:
☆占地面积在10000 m2及以下的建筑工地,应至少设置1个贝塔射线法设备和2个光散射法设备;占地面积在10000 m2以上的建筑工地,每增加10000 m2宜增设1个贝塔射线法设备和2个光散射法设备。
☆市政工程、道路工程、铁路建设工程等施工时间3个月以上的每个标段宜设置1个贝塔射线法设备和2个光散射法设备。
☆混凝土搅拌站根据其规模宜设置1~2个贝塔射线法设备和2~4个光散射法设备;
☆堆场面积在10000 m2及以下的应至少设置1个贝塔射线法设备和2个光散射法设备;堆场面积在10000 m2以上的,每增加10000 m2宜增设1个贝塔射线方法设备和2个光散射法设备。
点位的选择
☆监测点位应设置于施工区域围栏安全范围内,可直接监控施工场地主要施工活动的区域。监测点位不宜轻易变动,以保证监测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可比性。
☆监测点位应优先设置于车辆进出口处。监测点数量多于车辆进出口数量时,其它监测点位应结合常年主导风向,设置在工地所在区域主导风向的工地边界,兼顾扬尘最大落地浓度。
☆当与其他建筑工地相邻时,应避开在相邻边界处设置监测点。
☆ 市政建设施工、公路施工、铁路建设施工等每个标段宜设置1至2个监测点位。
☆ 采样口离地面的高度应在3m~5m范围内。
☆ 在保证监测点具有空间代表性的前提下,若所选监测点位周围半径300m-500m范围内建筑物平均高度在25m以上,其采样口高度可以在20m-30 m范围内选取。
现场应用:
在现场,可以把监测设备和喷淋设备联动,数据也可以传到出入口的大屏实时显示,当数值升高时,可以提醒工程主体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。监测数据也可实时传输到环保平台,为监管执法和政策制定提供有力的依据。